4. 聖經處處將宗教極大地置於情感之中;例如敬畏、希望、愛、恨、渴望、喜樂、悲傷、感恩、憐憫和熱心。
聖經將宗教的很大一部分置於敬虔的敬畏之中;以至於它常被用來描述那些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的特徵,他們因上帝的話語而戰兢,他們在他面前敬畏,他們的肉體因懼怕他而顫抖,他們懼怕他的審判,他的卓越使他們懼怕,他的威嚴降臨在他們身上,諸如此類:聖經中常用來稱呼聖徒的稱謂是「敬畏上帝的人」,或「敬畏耶和華的人」。因為敬畏上帝是真正敬虔的很大一部分,因此一般而言,真正的敬虔非常普遍地被稱為敬畏上帝;凡對聖經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這一點。
同樣,聖經中也常提到對上帝和他話語應許的希望,是真宗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。它被列為宗教由來的三大要素之一(林前 13:13)。對主的希望也常被提及為聖徒的特徵:「(詩 146:5)詩 146:5,以雅各的上帝為幫助,以耶和華他的上帝為盼望的,這人有福了!」 「(耶 17:7)耶 17:7,倚靠耶和華,以耶和華為可靠的,那人有福了!」 「(詩 31:24)詩 31:24,凡仰望耶和華的人,你們都要壯膽,堅固你們的心!」 諸如此類在許多其他地方。宗教的敬畏和希望,一次又一次地被結合在一起,共同構成真聖徒的特徵:「(詩 33:18)詩 33:18,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,和仰望他慈愛的人。」 「(詩 147:11)詩 147:11,耶和華喜愛敬畏他的人,和仰望他慈愛的人。」 希望是真宗教如此重要的一部分,以至於使徒說:「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,」(羅 8:24)羅 8:24。這也被說成是基督徒士兵的頭盔:「(帖前 5:8)帖前 5:8,並戴上救恩的盼望作頭盔;」以及靈魂堅固可靠的錨,保護它不被這邪惡世界的風暴所拋棄:「(來 6:19)來 6:19,我們有這指望,如同靈魂的錨,又堅固又牢靠,直通到幔內。」這也被說成是真聖徒藉著基督復活所領受的巨大果實和益處:「(彼前 1:3)彼前 1:3,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。」
聖經將宗教極大地置於愛的情感中,即愛上帝、愛主耶穌基督、愛上帝的子民以及愛人類。舊約和新約中證明這一點的經文不計其數。但關於這一點,以後會再詳述。
反之,恨惡這種情感,若以罪為對象,在聖經中也被視為真宗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它被視為辨識和區分真宗教的標誌;(箴 8:13)箴 8:13,「敬畏耶和華就是恨惡邪惡。」因此,聖徒們被呼召以此證明他們的真誠;(詩 97:10)詩 97:10,「你們愛耶和華的,都當恨惡邪惡。」詩人也常以此作為他真誠的證據;詩 101:2-3,「我必用純正的心行在我家中。邪僻的事,我都不擺在我眼前;偏離正道的人所做的事,我恨惡。」(詩 119:104)詩 119:104,「我恨惡一切的假道。」又如(詩 119:127)詩 119:127。再者,(詩 139:21)詩 139:21,「耶和華啊,恨惡你的,我豈不恨惡他們嗎?」
同樣,聖潔的渴望,表現為對上帝和聖潔的渴慕、飢渴,在聖經中也常被提及為真宗教的重要部分;(賽 26:8)賽 26:8,「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,就是你可記念的名。」(詩 27:4)詩 27:4,「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華,我仍要尋求: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他的榮美,在他的殿裡求問。」(詩 42:1-2)詩 42:1-2,「神啊,我的心切慕你,如鹿切慕溪水。我的心渴想神,就是永生神;我幾時得朝見神呢?」 (詩 63:1-2)詩 63:1-2,「神啊,你是我的神,我切切地尋求你;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,我心渴想你,我的肉身也切慕你。我要在聖所裡瞻仰你的能力和榮耀,像我從前見過的一樣。」(詩 84:1-2)詩 84:1-2,「萬軍之耶和華啊,你的居所何等可愛!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;我的心腸,我的肉體向永生神呼籲。」(詩 119:20)詩 119:20,「我心碎裂,因為時常切慕你的典章。」又如(詩 73:25)詩 73:25,和(詩 143:6-7)詩 143:6-7,以及(詩 130:6)詩 130:6。(歌 3:1-2)歌 3:1-2,和(歌 6:8)歌 6:8。這種聖潔的渴望和心靈的飢渴,在基督登山寶訓的開頭,被提及為使人真正蒙福的一件事,(太 5:6)太 5:6:「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」這種聖潔的飢渴也被視為參與永生祝福的一個重要條件;(啟 21:6)啟 21:6,「我要將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。」
聖經將聖潔的喜樂視為真宗教的重要部分。經文正是如此呈現的。作為宗教的重要部分,它常被懇切地勸勉和催促;(詩 37:4)詩 37:4,「又要以耶和華為樂,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。」(詩 97:12)詩 97:12,「你們義人哪,當靠耶和華歡喜。」又如(詩 33:1)詩 33:1,「義人哪,你們當靠耶和華歡樂。」(太 5:12)太 5:12,「應當歡喜快樂。」腓 3:1,「弟兄們,我還有話說,你們要靠主喜樂。」腓 4:4,「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;我再說,你們要喜樂。」(帖前 5:16)帖前 5:16,「要常常喜樂。」(詩 149:2)詩 149:2,「願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歡喜;願錫安的民因他們的王快樂。」這被列為恩典之靈的主要果子之一;(加 5:22)加 5:22,「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」詩人提到他的聖潔喜樂,作為他真誠的證據。(詩 119:14)詩 119:14,「我喜悅你的法度,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。」
宗教性的憂傷、哀慟和心靈破碎,也常被提及為真宗教的重要部分。這些事常被提及為真聖徒的顯著特質,也是他們品格的重要部分;(太 5:4)太 5:4,「哀慟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」(詩 34:18)詩 34:18,「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,拯救靈性痛悔的人。」(賽 61:1-2)賽 61:1-2,「耶和華膏我,叫我醫好傷心的人,安慰一切悲哀的人。」這種敬虔的憂傷和心靈破碎,不僅常被提及為聖徒顯著品格中的一件大事,而且是他們身上特別蒙上帝悅納和喜悅的;(詩 51:17)詩 51:17,「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;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」(賽 57:15)賽 57:15,「因為那至高至上、永遠長存、名為聖者的如此說: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,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;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,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。」(賽 66:2)賽 66:2,「但我所看顧的,就是虛心痛悔、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。」
另一種常被提及的情感,在其中顯出許多真宗教的,是感恩;特別是向神表達感謝和讚美。這在詩篇和其他聖經部分中被提及甚多,我無需引用具體經文。
再者,聖經經常將憐憫或慈悲視為真宗教中極其重要和本質的事,以至於好人在聖經中因此得名;慈悲的人和好人在聖經中是同義詞;(賽 57:1)賽 57:1,「義人死亡,無人放在心上;虔誠人被收去,無人思念。」聖經選擇這種品質,作為特別描繪義人的方式;(詩 37:21)詩 37:21,「惡人借貸而不償還;義人卻施恩與人。」(詩 37:26)詩 37:26,「他常常施恩借貸,他的後裔也蒙福。」(箴 14:21)箴 14:21,「藐視鄰舍的,這人有罪;憐憫貧窮的,這人有福。」(西 3:12)西 3:12,「所以,你們既是神的選民,聖潔蒙愛的人,就要穿上憐憫、恩慈、謙虛、溫柔、忍耐。」這是我們的救主描述真正蒙福之人的一件大事;(太 5:7)太 5:7,「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」基督也將此視為律法中更重要的事之一;(太 23:23)太 23:23,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。」與此類似的是(彌 6:8)彌 6:8,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。」還有(何 6:6)何 6:6,「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」這似乎是我們的救主非常喜愛的經文,他曾多次引用,(太 9:13)太 9:13,和(太 12:7)太 12:7。
熱心也被視為真聖徒宗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。它被視為基督為我們的救贖捨己所著眼的一件大事;(多 2:14)多 2:14,「他為我們捨了自己,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,又潔淨我們,特作自己的子民,熱心為善。」這也被提及為老底嘉教會冷淡所缺乏的一件大事,(啟 3:15-16)啟 3:15-16,(啟 3:19)啟 3:19。
我只從聖經中無數的經文中提及了幾處,這些經文都將宗教很大程度上置於情感之中。但所觀察到的已足以表明,那些否認真宗教大部分在於情感,並持相反觀點的人,必須拋棄我們一直以來所承認的聖經,並尋找其他準則來判斷宗教的本質。